天津师范大学第四十七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
1. 竞赛时间: 2019年4月25日下午至26日
2. 竞赛地点: 主田径场
3. 竞赛项目:
3.1 学生男子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30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、铁饼、标枪,共14项。
3.2 学生女子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 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、铁饼、标枪,共12项。
4. 参赛办法:
4.1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报名,各院代表队须报领队1人,教练1至2人。
4.2凡具有本校正式学籍全日制在校学生,身体健康者可报名参赛。
4.3每项限报2人,每人限报2项(接力比赛项目除外),每队限报50人。
4.4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按规定佩带与秩序册一致的号码布,未佩戴号码布者一律不准参加比赛(除跳高项目外,参赛运动员胸前、背后必须佩带号码布)。
4.5 各参赛单位必须于4月10号(星期三)10:00~12:00将报名表打印版(加盖公章)和电子版(组委会专用报名表)一并报送至体育馆F106室石磊老师,逾期一律不予补报。电子版报名表可从tjsdxyh2012@163.com邮箱下载,密码tjsdxyh。
4.6各参赛单位报名单一经上交,一律不准更改。比赛中如发现冒名顶替者,取消个人名次及该单位精神文明奖评比资格,并在大会上通报批评。
4.7 运动员参赛时须持带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(相片必须清晰可辨),否则不准参加比赛。
5. 竞赛办法:
5.1 本届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。
5.2 径赛项目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及4×100米进行预、决两个赛次的比赛,其它项目一律按成绩决出名次。
6. 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:
6.1 个人名次取前八名,按9,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接力项目加倍计分。团体名次取前八名,按单位得分总和计算,得分多者列前;如得分相等,破纪录多者列前;如仍相等,则单项第一多者列前;依此类推。
6.2 破校运会纪录加10分,破天津市高校纪录加20分,并颁发破纪录奖。如一人在某个单项上连续多次打破纪录,只取其中最高成绩加分和奖励。
6.3 大会设精神文明奖,具体规程另发。
7. 技术会议时间与地点: 4月22日(周一)下午14:00 ,体育馆会议中心。
8. 比赛所用号码:由竞赛部门根据各学院分配号码段统一进行安排。
9. 申述事宜: 参赛单位向大会申诉事项,必须由该单位领队或教练以书面形式呈报仲裁委员会,同时交纳申诉费。申诉成立,退回申诉费;申诉不成立,申诉费不予退回。
10. 未尽事宜:大会组委会在不少于距比赛开始24小时前通知到各单位领队或教练。
天津师范大学第47届田径运动会筹备组
2019年3月11日